宿纠办发[2009]8号
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专项治理
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及责任考核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纠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确保纠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纠风办《2009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纠风专项治理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责任部门,市纠风办将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各县(区)纠风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责任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对市有关部门考核年中和年底各进行一次。对县(区)纠风办考核年底进行一次,与年底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同步实施。
2、考核内容。对市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见附表1中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各县(区)纠风办的考核内容见附表2中的主要工作任务。
3、考核计分。市有关部门每项工作任务的基础分值为10分,计分办法见附表1中的考核标准。同一部门涉及多项工作任务的,取每项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县(区)纠风办工作的基础分值为100分,计分办法见附表2中的考核标准。扣分均下不保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