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关系到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成果的巩固,也关系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现实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商务局、工商局、规划局、城管局共同制定了《宿迁市市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市工商部门和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农贸市场的软件建设和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市商务局主要是会同市规划部门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硬件方面加以规范,主要包括场地环境、设备实施两个方面。在场地环境方面,要求农贸市场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新建菜市场应该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土建结构应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场内布局上要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要相对集中,特别是活禽区域要相对独立,设置独立的出入口,且有独立的排风系统,与其他经营区隔开。在设施设备方面,要有完备的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风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消防安全设施、营业设施、病媒生物防治设施、检测设施和服务设施等九大设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引导新建和改扩建农贸市场实现标准化,为广大市民创造干净、舒适、安全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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