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办发〔2008〕34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