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纠办发[2008]4号
关于印发2008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纠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全省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现将2008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
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会同责任单位认真调研,深入剖析,明确责任,研究制定出针对性强、具有操作性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各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认真配合。各县(区)纠风办要强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积极促进本地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纠风办将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日常的监督检查内容,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考核范围,强化督促,加大推进工作力度。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主要任务,拟定详细工作计划,并于4月5日前报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连同责任单位工作计划一并报市政府纠风办。各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负责的纠风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自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办公大楼629房间)。
联系人:殷延军
电话(传真):84368629
电子邮箱:sjiufeng@sina.com
附:2008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宿迁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