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纠办发[2009]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行)风热线工作
监督考核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政(行)风热线工作实效性,充分发挥政(行)风热线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拓宽热线渠道,丰富热线形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现就进一步加强政(行)风热线监督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行)热线上线情况监督考核
1、提前做好上线准备工作。各上线单位要根据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上线方案,并提前3天与市政府纠风办和热线栏目组做好对接工作。参与热线人员要提前20分钟到达侯播室。
2、切实提高上线工作质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热线直播活动,因故不能参与的,要书面向市政府纠风办说明原因,并指派副职领导参与,不得由处室负责人代替。在直播过程中,要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能现场解答的问题应当场解答;对需要调查核实的问题,应承诺受理时限,对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应虚心接受。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时,态度要和蔼,语气要亲切,语言要通俗,观点要明朗。热线栏目组将按照《宿迁市“政(行)风热线”工作现场考核表》(见附2)内容,对各上线单位参与热线现场直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认真记录热线电话内容。热线栏目导播要严格把好热线电话切入关,所有群众来电先问清事由,并详细登记台帐,群众电话只要符合接听要求的,都应接进直播室。各上线单位联络员要协助导播人员做好群众来电导播工作,对群众打进的咨询投诉电话要严格按照《宿迁市“政(行)风热线”受理咨询投诉情况办理结果反馈单》(见附3)上的内容要求,认真详细做好记录,尤其是投诉电话,必须详细记录投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投诉内容以及上线领导答复或承诺情况等。直播结束后,上线单位负责人应与市政府纠风办、热线栏目组人员核对来电记录,商定没有当场解决的咨询投诉问题的初步处理打算。